口头遗嘱有哪些基本要求

法务网   2023-04-29 14:14:49

一、

口头遗嘱有哪些基本要求

口头遗嘱有以下基本要求


【资料图】

1.在危急情况下;

2.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;

3.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4.所订立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;

5.遗嘱内容合法;

6.遗嘱人必须有财产处分权。

找法网提醒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,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消除后,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

二、

口头遗嘱的有效期是多久

口头遗嘱的有效期是永久。找法网提醒您,但财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,他必须在知道这份遗嘱后2个月内表示继承,否则视为放弃继承。遗嘱是被继承人(立遗嘱人)死后才生效,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,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。

三、

口头遗嘱怎样办理公证

口头遗嘱无法办理公证。口头遗嘱只有在紧急情况,也就当事人随时可能死亡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口头订立遗嘱。并且如果脱离危险,当事人需要重新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,口头遗嘱无效。没有脱离危险,也就意味着遗嘱人死了,更没办法公证了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

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消除后,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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